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首页 >> 信息内容
国道212线宝轮至卫子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 上传单位:集团公司    更新时间:2014/10/24    报送单位:办公室 ]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国道212线宝轮至卫子段公路改建工程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好的做好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有关要求,现对国道212线宝轮至卫子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告,向公众公开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本工程建设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国道212线宝轮至卫子段公路改建工程

    2、项目地点:广元市的利州区、昭化区(原元坝区)

    3、工程概况:本工程起点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紫兰坝处,与G212线甘肃方向就道路顺适衔接,并与宝轮至紫兰坝公路在此形成平交。连续下穿宝成铁路后,途经郭家渡、安城坝,横跨清江河后至鸭浮岩,相继横跨白龙江,经蒋家坝至冯家浩口处利用已成架空路基桥梁下穿绵广高速,顺土基坝内缘上行约一公里后,横跨嘉陵江,而后沿嘉陵江左岸布线,经杨家湾、在张家湾下穿兰渝铁路后,过姜家坡、塔山湾至接官亭与广元中心城市路网在边角地带衔接后,右转穿越南山到达李家沟,沿万源湿地公园内侧坡脚布线,顺南河左岸上行,经李家浩、青岩子,过龙洞扁后,顺鸡爪形山坡布线,经三清庙与元坝城镇路网衔接后,继续顺应地形前行向南逐步爬坡,在车家沟上跨广巴高速公路,再过紫竹沟,到达韩家垭后,沿原G212旧路改建,经子云、金华寺、卫子互通立交口,止于卫子场镇北入口,与卫子场镇既有道路相接。

    本工程采用一级公路60km/h速度设计,整体式路基宽23m,分离式路基宽11.25m,行车道宽度为3.5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本工程推荐路线新征用土地960.8亩,设置大桥4257m/14座,中桥674m/9座,小桥26m/1座,长隧道5150m/2座(分离式隧道),中、短隧道2900m/4座(分离式隧道)。推荐路线里程全长64.921km,总投资估算233096.11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20号

    3、联系人: 刘工

    4、邮编:628000

    5、电话:15196104561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602号

    3、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琴台大道515号

    4、邮编:430010

    5、联系人:万工

    6、电话:027-82926432

    7、传真:027-82920432

    8、邮箱:

    四、环评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1、工作程序

    首先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受委托的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导则、标准和有关要求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过环境现状调查、预测分析等方法评估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提出环境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以媒体公示、问卷调查、咨询等方式广泛征询公众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及相关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将对公众意见进行反馈。

    2、审批程序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不断完善后,由项目建设单位先提交至相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并申请行政审批。

    3、各阶段工作安排

    准备阶段:在签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合同7日内,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一次信息公示;收集、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子识别和筛选,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范围和评价重点,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

    正式工作阶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对国道212线宝轮至卫子段公路改建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进行公众参与的第二次信息公示,完成公众意见调查工作。

    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意见调查的内容

    (1)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对环境主要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2)本工程建设期和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3)其它一些有关生态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2、公众参与公示

    (1)第一次公示时间:即本次信息公开时间,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第二次公示时间:提出环保建议和措施、得出环评结论后进行第二次公示。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形式对本工程建设、环境影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打印本篇文章    关闭窗口

 

广元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