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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条禁令”,清廉过“两节”
[ 上传单位:纪检监察部    更新时间:2020/12/30    报送单位:纪检监察部 ]

  2021年元旦、春节驻市交投集团纪检组出台“十条禁令”,清廉过好元旦春节。

  驻市交投集团纪检组将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紧盯重要事件节点、紧盯具体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将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疫情防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严肃追责,对有令不行、顶风违纪的,严肃追责问责,“节点”就是“考点”,作风就是宣言,党员干部要认真答好元旦、春节反“四风”的政治答卷。

  十条禁令:①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减少“两节”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工作;②严禁餐饮浪费行为,禁止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吃请;③严禁公车私用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外出旅游、探亲访友、购物娱乐等;④严禁公款旅游或用公款招待亲友旅游;⑤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⑥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⑦严禁出入高级会所或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⑧严禁参与黄、赌、毒或封建迷信等活动;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⑩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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