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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北二专线瓷窑铺段改造工程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估论证报告比选公告
[ 上传单位:公路工程咨询公司    更新时间:2021/1/28    报送单位:公路工程咨询公司 ]

广北二专线瓷窑铺段改造工程已于2020年8月6日取得市发改委立项批复(广发改[2020]301号),现对该项目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估论证报告进行比选,择优选择合作单位详情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北二专线瓷窑铺段改造工程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影响评估论证报告

项目地点:利州区境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要求:

1、合法注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无违法记录,无重大法律纠纷和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性质:企事业单位,非个人,不接受联合体。

3、注册资金:200万人民币以上(含200万)。

4、营业范围:具有林业规划设计或林业技术研究或林业技术咨询。

5、正规发票:提供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业绩要求: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一项风景名胜区评估编制业绩。

7、对于参与过我公司往期比选项目,中选后未履行合同的服务商不予投标资格。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2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物流园区A座二楼,广元交投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部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 300 元/套)。

(二) 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证书原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明。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所有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人携带密封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于2021年2 月409时30分之前交至广元交投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

五、其他要求

(一)本项目仅接受由比选人提供的统一格式比选申请文件书面报价,其他方式报价将不予接受。

(二)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但比选申请人少于3个将不予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原封退还。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上述解释权均为比选人所有。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9-3245825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物流园区A座二楼(广元交投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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